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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架时间 2444条结果
《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
积分指标北京市住所连续
PDF | 上架时间 2021-08-27 | 3页 | 131.3KB
  (七)年龄指标:年龄计算以个人身份证记录为准。年龄计算时间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月1日。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加20分;45周岁以上不超过46周岁的,加16分;46周岁以上不超过47周岁的,加12分;47周岁以上不超过48周岁的,加8分;48周岁以上不超过49周岁的,加4分。49周岁以上不加分。
《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
积分指标连续管理学历
PDF | 上架时间 2021-08-27 | 2页 | 110.8KB
《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2020-07-1714:38:01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的通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政办发〔京政办发〔2020〕〕9号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州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住房广州市市场govcn
PDF | 上架时间 2021-08-27 | 1页 | 44.4KB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粤府办发〔2017〕7号)及《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办〔2017〕29号)等法律和政策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在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了《广州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定于2017年11月1日起在全市推广使用。
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2020年三亚市引进人才住房租赁和购房补贴公示第一批
三亚市人才住房保障海南省
PDF | 上架时间 2021-08-27 | 1页 | 44.6KB
  欢迎广大群众对公示人员是否符合引进人才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进行监督,采取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公示期限:2020年3月20日至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38219496  联系地址:三亚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窗口。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农村宅基地土地成员规划
PDF | 上架时间 2021-08-27 | 5页 | 141.1KB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区人民政府将整理方案报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区人民政府按照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整理方案实施宅基地整理。  第三十二条城市总体规划已规划为城市建设用地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的需要依法实行征收后纳入政府土地储备,不属于农村宅基地整理的范围。
三亚市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通知
人才住房资格三亚市紧缺
PDF | 上架时间 2021-08-27 | 1页 | 73.6KB
(《岗位目录》用于依照本通知给予急需紧缺人才购房资格使用,不与其他政策文件中的急需紧缺人才待遇挂钩。  三、柔性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海南服务1年以上的,经认定,在购房方面可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四、加强人才住房租赁补贴的宣传力度,简化发放流程,提高发放效率。市属事业单位符合发放条件的人才,其住房租赁补贴由市财政局全额承担。  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三河市暂停城乡宅基地和城镇居民区新改扩建房屋行为
城乡建设房屋规划执法
PDF | 上架时间 2021-08-27 | 1页 | 65.6KB
届时,在城乡宅基地和城镇居民区内确有建房需求且符合规划要求的,按照相关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后,方可进行建设。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终止时间另行通告。广大干部群众应当自觉维护正常的城乡建设秩序,主动抵制、积极举报在城乡宅基地和城镇居民区违规建房行为(举报电话,市综合执法局:3156902,燕郊高新区综合执法局:3319139,房管局:3113716,国土局:3150026)。  特此通告。
三部门关于印发《全国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的通知
住房公积金支行管理城乡
PDF | 上架时间 2021-08-27 | 1页 | 33.8KB
三部门关于印发《全国住房公积金三部门关于印发《全国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的通知年年度报告》的通知2019-06-1110:15:5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全国住房公积金关于印发《全国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的通知年年度报告》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
上海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住房市场政策管理改造
PDF | 上架时间 2021-08-27 | 1页 | 87.6KB
完善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选房制度,优先满足“无房家庭”自住购房需求。加强预售资金监管,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  七、严格规范房地产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代理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监管,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加大联合整治执法力度,形成执法合力,严肃查处捂盘惜售、价格违法行为、虚假广告、人为制造市场紧张氛围、诱导规避调控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  八、坚持租购并举。
上海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
住房上海银行房屋家庭
PDF | 上架时间 2021-08-27 | 1页 | 59.8KB
  二、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经上海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商定,对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以下要求:  (一)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即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
上海关于加强本市经营性用地出让管理的若干规定
土地管理用地合同建设
PDF | 上架时间 2021-08-27 | 4页 | 138.7KB
房屋管理部门可对住宅用地中应落实全装修住宅建设比例提出意见,明确全装修住宅建设程序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公共服务功能要求。明确地块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或公共空间的建设、使用要求以及产权归属。  (六)保护保留建筑要求。规划土地、文物、房屋管理等部门应对地块内保护保留建筑的使用、维护、修缮等提出要求。  (七)绿化管理要求。绿化部门应对地块内绿化面积、绿地率等提出相关要求。
上海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市场住房资金销售监管
PDF | 上架时间 2021-08-27 | 1页 | 85.4KB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商品住房销售管理规定,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公示经备案的销售方案等内容,实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制度,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上网销售。  严格执行限购、限贷等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对有意规避限购、限贷等相关规定的行为,强化监管措施,加大管控力度。
上海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商品住房预销售行为的通知
企业销售住房购房商品
PDF | 上架时间 2021-08-27 | 1页 | 74.0KB
其中,客户积累大于可供房源的项目,应当采取由公证机构主持的摇号等方式公开销售商品住房,摇号排序,按序购房,摇号排序名单现场公示。  二、严格落实购房实名制。购房人应当与预订协议预订人、预(出)售合同购买人、预告登记预购人保持一致,认购后不得增加、减少、更改购房人姓名。购房人姓名不一致的,房地产交易中心不予办理网上备案等交易手续。
上海关于进一步规范存量房房源核验及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
房源权利经纪房屋机关
PDF | 上架时间 2021-08-27 | 3页 | 103.8KB
由经纪机构登录备案系统撤销《房地产经纪委托合同》。  六、房源核验惩处机制  经纪机构应当按照房源核验及发布业务操作规范要求进行房源核验和发布。经纪机构工作人员对权利人提供的具体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执行公务的需要,未经权利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外披露权利人信息,或将权利人的信息用于其他用途。
上海市关于全力应对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发展的若干土地利用政策
疫情土地企业用地发展
PDF | 上架时间 2021-08-27 | 1页 | 79.3KB
对采取定向挂牌出让的地块,取消现场交易环节,直接电子挂牌交易并确认竞得,出让人可根据受让人实际情况延迟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对以公开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地块,经批准同意可继续交易,现场交易环节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消除疫情对合同履约的影响  1.调整土地价款缴付方式和期限。
上海市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公积金住房疫情企业职工
PDF | 上架时间 2021-08-27 | 4页 | 114.1KB
缓缴期间,不对企业作欠缴处理,不影响企业征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需办理账户转移或者销户提取的,企业应当先为其办理补缴。缓缴期限届满后,企业应当恢复缴存。对于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企业应与职工协商制定并报备补缴方案,补缴金额按照缓缴前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计算确定。
上海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若干问题的通知
住房房产上海市试点家庭
PDF | 上架时间 2021-08-27 | 2页 | 67.1KB
  对已并入居民家庭计算过免税住房面积的成年子女或其他亲属,不得重复计算免税住房面积。  上述“无住房”是指,成年子女或其他亲属各自所属的家庭在本市范围内无住房。  六、关于本市居住证问题  本市居住证是指《上海市居住证》。  七、关于部分个人住房的税收减免问题  对部分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具体包括:  1.本市居民家庭因房屋征收或拆迁而购买或取得的住房。
上海市关于贯彻商品住房项目销售采取公证摇号排序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
住房企业客户销售商品
PDF | 上架时间 2021-08-27 | 1页 | 80.3KB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商品住房项目销售开盘至少10日前,向本市相关公证机构申请选购房屋的摇号排序公证。在开盘日前,在售楼现场公示全部准售房源和已积累客户名单,并向本市相关公证机构申请保全证据公证。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住房项目开盘选购房屋的摇号排序应使用公证机构提供的电脑摇号软件,并由公证机构作全程现场监督公证,摇号排序结果应当场公示。
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工作的实施意见
住房保障产权供应建设
PDF | 上架时间 2021-08-27 | 3页 | 110.4KB
  (二)加大房源建设供应力度  根据房源建设进度,抓紧安排建设任务指标,加大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建设用地供应。完善项目推进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房源建设工作效能。适当提高保障性住房项目容量,确保房源及时建设和供应。  (三)注重宣传引导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及时释疑解惑,提高政策透明度,为相关工作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上海市国资委关于本市国有企业减免中小企业房屋租金的实施细则
企业政策经营承租人租金
PDF | 上架时间 2021-08-27 | 2页 | 90.0KB
  不符合减免条件的承租人,要及时告知,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6、报备  对于中小企业租金减免情况应逐笔记录,加强数据统计,建立档案,形成底表。有关情况经集团汇总审定后报市、区两级国资监管部门备案。  规范办理,防范风险  办理过程中,各有关企业应严格制度、流程,加强内部管控,相关办理部门和人员应履职尽责,秉公办理,确保政策减免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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