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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架时间 2444条结果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义乌市人才购房补助实施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
义乌市购房人才调整服务
PDF | 上架时间 2021-08-26 | 1页 | 48.5KB
取消适用条件中“具有本市户籍”的规定。  二、调整在义工作(社保缴纳)满2年以上要求。取消适用条件中“在义工作满2年以上”、“在义缴纳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2年以上”的规定。其中申报时连续社保缴纳时间已满2年的,承诺享受政策后继续在义工作5年及以上;社保缴纳时间未满2年的,承诺服务年限=7年-已服务本市用人单位年限。  三、调整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要求。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住房保障管理家庭物业
PDF | 上架时间 2021-08-26 | 5页 | 169.0KB
  第二十八条  住房保障对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要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直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采用虚报隐瞒户籍、家庭人口、收入以及住房等欺骗方式取得住房保障资格的。  (二)擅自将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或者改变用途的。
九江市有效应对疫情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疫情企业项目住房合同
PDF | 上架时间 2021-08-26 | 2页 | 132.9KB
在复工前,要做好疫情防控的各种准备工作,包括上岗人员排查、防控物资准备、现场防控管理及疫情防控方案等,并报当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及住建部门备案。项目复工后,必须严格执行省、市关于复工复产、项目开工的相关规定及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  2.全力开展企业帮扶工作。市住建局成立帮扶指导组深入建筑工地、房地产交易市场指导帮扶项目复工,当好疫情防控指导员、扶持政策宣传员、复工复产办事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
房屋交易政策业务住房
PDF | 上架时间 2021-08-26 | 2页 | 94.7KB
以下情形不得进行房屋网签备案:买受人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买受人和出卖人不具备购房、售房条件的。  (二)办理房屋网签备案的房屋,应具备相应的交易条件。以下情形不得进行房屋网签备案:新建商品房未取得预售许可或者现售备案的;存在查封等限制交易情形的;政策性住房未满足上市交易条件的;按政策限制转让的;租赁房屋存在禁止出租情形的;属于禁止抵押范围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
城乡住房建设规范性文件
PDF | 上架时间 2021-08-26 | 1页 | 33.2KB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相关证明事项自公布之日起取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启用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的公告
住房服务公积金全国手机
PDF | 上架时间 2021-08-26 | 1页 | 88.2KB
此外,标识中包含的象征资金的英文“F”与象征服务的“S”字样,也赋予了标识现代气息。  三、使用范围三、使用范围  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用于住房公积金服务宣传推广工作。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及经办网点可以在办公场所、服务大厅显著位置,导服台、宣传栏(展板)以及其他室内适当位置张贴或悬挂,也可以用于门户网站首页、微信公众号、手机小程序、手机APP、电子屏等电子服务渠道。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21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的通知
建设乡村发展数据团队
PDF | 上架时间 2021-08-26 | 2页 | 98.2KB
  二、评价内容和工作方式  (一)评价内容。聚焦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从发展水平、农房建设、村庄建设、县城建设等4方面对县域乡村建设进行分析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2)。各省(区、市)和样本县可结合实际,适当增加评价内容。  (二)工作方式。乡村建设评价采取第三方评价方式开展。  第三方评价机构由部级和省级专家团队构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意见
房屋交易住房市场数据
PDF | 上架时间 2021-08-26 | 5页 | 137.8KB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采用电子签名(签章)技术,在网签备案系统中予以确认。  2.7.3备案赋码。核验通过的,完成网上签约即时备案,赋予合同备案编码。  2.7.4网签备案信息载入楼盘表。网签备案后,将合同备案编码、购房人基本信息、成交价格、付款方式、资金监管等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信息载入楼盘表。  2.7.5将楼盘表信息推送至相关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支持开展2020年城市体检工作的函
城市长春济南西安杭州
PDF | 上架时间 2021-08-26 | 1页 | 72.8KB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体检专家指导委员会将对城市自体检和信息平台建设进行指导,并适时组织开展业务交流。  三、请结合城市自体检和第三方城市体检结果,系统梳理城市发展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提出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并纳入城市建设工作计划。  请你市于2020年6月30日前,将负责对接城市体检工作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反馈我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指导意见》
建设村庄农村乡村农房
PDF | 上架时间 2021-08-26 | 2页 | 133.3KB
  六是推进供水入农房。提高农村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实现供水入农房。因地制宜改善供水条件,有条件的地方可将靠近城镇的村庄纳入城镇供水体系。  七是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乡村宜采用小型化、生态化、分散化的污水处理模式和处理工艺,合理确定排放标准,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根据村庄规模和聚集程度等,因地制宜选择生活污水处理方式。合理组织村庄雨水排放形式和排放路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质量疫情工程施工企业
PDF | 上架时间 2021-08-26 | 2页 | 147.3KB
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防止聚集性传染,坚决杜绝聚集性疫情事件。  (六)加强现场防疫管理。实施建筑工地封闭管理。加强工地隔离防护设施建设,落实返岗人员隔离措施;摸排人员流向及来源,做到“即到即报”;最大限度减少工地现场人员外出流动;施工作业区域应采取相对隔离封闭措施,各施工作业面尽量减少交叉流动。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房屋网签备案业务数据标准的通知
房屋住房城乡标准数据
PDF | 上架时间 2021-08-26 | 1页 | 50.1KB
  请你单位指导本地区城市(区、县)房地产主管部门按照《标准》要求,优化升级房屋网签备案信息系统,推动房屋网签备案数据共享共用。要确保房屋网签备案服务不停止,数据采集不中断,并在数据共享应用时做好保密和脱敏处理。同时,积极拓展互联网移动端房屋网签备案业务,逐步实现“互联网大厅”模式,提高政务服务质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住房建设政策城市政务
PDF | 上架时间 2021-08-26 | 2页 | 140.4KB
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和要求,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严格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各项工作要求。(各有关司局负责)  二、紧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点任务深化政务公开  (一)继续加强重要政策发布解读。  1.围绕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做好政策发布解读。  积极做好城市更新相关政策措施解读,推动人居环境质量提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
试点资质建设地区住房
PDF | 上架时间 2021-08-26 | 1页 | 68.9KB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及时间  (一)试点地区。  选择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广东省、海南省等6个地区开展试点。  (二)试点期限。  试点时间为半年,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式租赁住房建设适用标准的通知
住房标准建筑空间建设
PDF | 上架时间 2021-08-26 | 1页 | 71.8KB
  新建宿舍型租赁住房应执行《宿舍建筑设计规范》及相关标准;改建宿舍型租赁住房应执行《宿舍建筑设计规范》或《旅馆建筑设计规范》及相关标准。  新建或改建住宅型租赁住房应执行《住宅建筑规范》及相关标准。  二、合理增加服务功能  集中式租赁住房可根据市场需求和建筑周边商业服务网点配置等实际情况,增加相应服务功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网信办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
住房市场国家房源管理
PDF | 上架时间 2021-08-26 | 2页 | 138.5KB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银保监会保监会国家网信办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国家网信办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2019-12-2607:31:5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局)、市场监管局(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
市场住房违规建设违法
PDF | 上架时间 2021-08-26 | 2页 | 144.5KB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协调汇总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信息,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各部门依法依规对相关企业及从业人员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公安部门负责查处房地产领域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涉嫌犯罪行为。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查处未依法依规取得土地即开工等问题。税务部门负责查处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价格违法、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意见
住房企业租金贷款市场
PDF | 上架时间 2021-08-26 | 2页 | 109.1KB
发挥住房租赁企业,尤其是大中型住房租赁企业在稳定市场租金水平方面的示范作用。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租金监测,密切关注区域租金异常上涨情况,对于租金上涨过快的,可以采取必要措施稳定租金水平。  六、妥善化解住房租赁矛盾纠纷  各有关方面应当加强协同联动,积极化解住房租赁引发的矛盾纠纷,妥善处置相关风险。相关部门对有高风险经营行为的住房租赁企业经营情况依法开展调查,企业应当积极配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
社区建设设施服务管理
PDF | 上架时间 2021-08-26 | 2页 | 122.9KB
充分利用居住社区内空地、荒地及拆除违法建设腾空土地等配建设施,增加公共活动空间。统筹利用公有住房、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闲置锅炉房等存量房屋资源,增设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便民商业服务设施。要区分轻重缓急,优先在居住社区内配建居民最需要的设施。推进相邻居住社区及周边地区统筹建设、联动改造,加强各类配套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共建共享。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加快发展线上线下生活服务的意见
服务管理物业居民设备
PDF | 上架时间 2021-08-26 | 2页 | 146.6KB
鼓励物业服务企业线下“代跑腿”“接力办”,助力实现公共服务线上“一屏办”“指尖办”。  (十三)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以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为支撑,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通过线上预约,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保洁、送药等生活服务。对接医疗医保服务平台,提供医疗资源查询、在线预约挂号、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医保信息查询、医疗费用报销等医疗医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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